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 2021-12-23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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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吉林省辰硕工贸有限公司碳纤维原丝专用助剂和上浆剂项目建设项目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1223我局拟对吉林省辰硕工贸有限公司碳纤维原丝专用助剂和上浆剂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223—20211224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63041984

  通讯地址: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

    编:13202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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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辰硕工贸有限公司碳纤维原丝专用助剂和上浆剂项目建设项目

吉林市龙潭区龙北路30

吉林省辰硕工贸有限公司

吉林市岚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位于吉林市龙潭区龙北路30号(北、西侧为吉林市恒源金属表面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南侧为吉林市共进工贸有限公司,东侧为龙北路)。总占地面积为3801.59m2。主体工程:1、利用现有建筑面积250.8m2厂房建设年产600t碳纤维上浆剂生产线1条、年产500t碳纤维原丝助剂生产线1条,二楼平台建设去离子水制备设备一套。2、新建建筑面积401.1m2的库房,结构为砖混结构,用于存放生产原料及产品。在生产车间内四周设置围挡,门口设置15厘米高围堰,反应釜区及物料存放区设置围堰;库房内新建50m2危废暂存间。3、新建建筑面积155.91m2办公室,结构为混合结构,主要用于办公及员工休息。4、租赁吉林市恒源金属表面处理有限责任公司180m2厂区,进行300m3事故池的建设,用以收集事故废水。本项目供热和蒸汽由吉林市恒源金属表面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设实验室、食堂及宿舍。拟建项目劳动定员8人,每天工作时间为8点-24点,两班工作制,年工作330天。本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环保投资88.6万元。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建设期环境管理。2、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去离子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及反冲洗水排入吉化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蒸汽冷凝水进入去离子水制备系统,用于去离子水的制备,不外排;循环冷却排污水排入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所在地目前排水管网不具备接入条件,产生的污水由槽车拉送至化工园区污水泵站进行处理,待条件具备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由污水管网排放至吉化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本项目生产车间封闭。生产产生的工艺废气由放空管连接的密闭管道进行收集,各个釜的工艺废气经收集后汇入同一条废气管线,收集后的废气经活性炭箱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的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加强车间通风,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4、选用低噪声生产和运输设备,对生产设备和车间采取有效的减振和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产生的废石英砂、反渗透膜等为一般固体废物,同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废包装桶和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物收集、储存和转移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等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禁止乱堆、乱弃。

 6、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地下水防渗措施以及各类管线和危险废物暂存库的防腐、防漏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强化生产装置防泄漏技术、管理措施。严防生产装置,生产物料相关的地上、地下设备、管道泄漏事故或人为泄漏。生产车间地面采取硬化措施,反应釜周围设置围堤、围堰。仓库地面硬化并设有围堰。一旦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的物料泄漏事故,应及时导入事故池,严禁随意无组织排放。制定完善的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落实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订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8、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监测计划,废气排气筒应设置永久采样、监测孔和采样监测用平台及其相关配套设施。规范化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设立标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