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 2021-12-30 10:22
打印 |
字号: v|
受理公示吉林市新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生物质热水锅炉建设项目

吉林市新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生物质热水锅炉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吉林市新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生物质热水锅炉建设项目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32-63041984(吉林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审批办)

通讯地址: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政务大厅248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窗口

    编:132021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吉林市新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生物质热水锅炉建设项目

吉林市龙潭区新山路25-2

吉林市新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11230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