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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搞好全街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制定全街精神文明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目标和工作措施。 (二)负责党建、宣传、群团、统战、纪检、监察等工作,制定全街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目标和工作计划、措施,落实宣传、群团、统战、纪检、监察等工作的岗位责任制。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干部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街的经济、计划、发展、管理工作,制定可行的全街经济发展目标和工作计划及措施。 (五)负责全街的税收和审计工作,编制本街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决算草案,分阶段研究分析财政工作发展和运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拓宽思路研究街道经济,指导街个体、私营经济、第三产业的计划和措施。 (六)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基层政权建设、社区经济和社区服务及民政优抚、城市救济等工作,制定社区经济的发展计划、目标和措施。全面落实社区经济发展计划和责任制。 (七)抓好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治理计划及措施,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岗位责任制。 (八)抓好全街的计划生育工作,制定全街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及措施,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定期检查计划生育工作,保证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指标的完成。 (九)负责全街的环境卫生、绿化和街道的市容市貌管理工作,制定全街的城市管理工作计划和措施,定期检查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工作,以保证各项工作的完成。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新吉林街道办事处设4个职能科,具体如下: 1、党政综合科 负责组织、宣传、纪检(监察)、统战、人大、政协、人民武装、精神文明、文化管理、干部人事管理;综合协调、行政管理、信访、保密、老干部、人访、共青团、工会、妇女、文秘、信息、民族事务、档案等项工作。 2、社会事务科 (1)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扶贫、优抚、拥军优属、社会福利、残联、老龄工作;普法教育、民事调解、仲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建设与管理、居民委建设及财会工作。 (2)财政、经济发展、招商引资。 3、计划生育科 负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人口计划、数字统计、人口(含流动人口)的管理、药具管理。 4、城市管理科 负责环境卫生、绿化、街道市容、市政管理与整顿、交通管理、组织义务劳动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