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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 2025-07-24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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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12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征收目的及用途 

  (一)拟征地位置、范围及面积:拟征收土地位于龙潭区东城街道天太村,东至吉林市舒心精神康复医院,西至规划路,南至天太小区7号楼,北至规划路,拟征地块面积0.6200公顷。 

  (二)征收目的:为实施吉林市“十四五”规划。 

  (三)拟征地块开发用途:居住用地。 

  二、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有关单位于2025年7月24日开始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制定并公告。 

  三、其它事项 

  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 

   2025年 7 月 24 日 

  来源: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潭分局

  初审:杨添媛

  复审:李天威

  终审:于治新

2023年9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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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12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日期:2025-07-24    来源: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征收目的及用途 

  (一)拟征地位置、范围及面积:拟征收土地位于龙潭区东城街道天太村,东至吉林市舒心精神康复医院,西至规划路,南至天太小区7号楼,北至规划路,拟征地块面积0.6200公顷。 

  (二)征收目的:为实施吉林市“十四五”规划。 

  (三)拟征地块开发用途:居住用地。 

  二、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有关单位于2025年7月24日开始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制定并公告。 

  三、其它事项 

  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 

   2025年 7 月 24 日 

  来源: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潭分局

  初审:杨添媛

  复审:李天威

  终审:于治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