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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 2025-08-18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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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成品油管道工程土地征收 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公众参与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吉林-长春成品油管道工程土地征收的意见与诉求,准确识别项目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吉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吉办发〔2021〕32号)及《中共吉林市委办公室、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意见)的通知》(吉市办发〔2021〕3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吉林-长春成品油管道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相关情况介绍 

  1、征收用途 

  管道运输用地。 

  2、征收范围 

  位于吉林市龙潭区江北乡八家子村。 

  3、征收土地现状 

  征收(占、使)土地总面积约0.0681公顷,农用地0.0681公顷,其中耕地(旱地)0.0681公顷;以上土地属江北乡八家子村集体所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及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土地征收范围内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者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该项目对当地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该项目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影响程度; 

  (4)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联系。 

  2、公示期间,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对项目临时用地使用有疑义,请在公示期间向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提出。为了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具体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长春彩宇科技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大街621号正荣大厦11楼 

  联 系 人:刘秀                     

  电话: 0431-88950579 

  邮    箱:657218940@qq.com 

  长春彩宇科技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8月13日 

  来源:龙潭区江北乡人民政府

  初审:张洪臣

  复审:曹译

  终审:周伟锋

2023年9月12日 星期二
WWW.LONGTAN.GOV.CN
吉林-长春成品油管道工程土地征收 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公众参与公示
日期:2025-08-18    来源: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吉林-长春成品油管道工程土地征收的意见与诉求,准确识别项目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吉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吉办发〔2021〕32号)及《中共吉林市委办公室、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意见)的通知》(吉市办发〔2021〕3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吉林-长春成品油管道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相关情况介绍 

  1、征收用途 

  管道运输用地。 

  2、征收范围 

  位于吉林市龙潭区江北乡八家子村。 

  3、征收土地现状 

  征收(占、使)土地总面积约0.0681公顷,农用地0.0681公顷,其中耕地(旱地)0.0681公顷;以上土地属江北乡八家子村集体所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及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土地征收范围内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者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该项目对当地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该项目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影响程度; 

  (4)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联系。 

  2、公示期间,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对项目临时用地使用有疑义,请在公示期间向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提出。为了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具体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长春彩宇科技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大街621号正荣大厦11楼 

  联 系 人:刘秀                     

  电话: 0431-88950579 

  邮    箱:657218940@qq.com 

  长春彩宇科技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8月13日 

  来源:龙潭区江北乡人民政府

  初审:张洪臣

  复审:曹译

  终审:周伟锋